氧化鋅避雷器的選型辦法
從我國電力體系實際情況動身,結合避雷器選型的歷史回憶和新版本的避雷器國家標準,提出了使電力體系安全、可運轉的并聯電容器設備用氧化鋅避雷器的選型辦法,對變電站中并聯電容器設備的規劃具有一定的參閱價值。
1.以往只考慮操作過電壓和雷電過電壓水平的避雷器選型及壞處
國家標準規則,體系供電端電壓應略高于體系的標稱電壓(或額外電壓)Un的K倍,即K=Um/Un(Um是體系最高電壓)。電氣設備的絕緣應能在Un下長時間運轉。220kV及以下體系的K為1.15,330kV及以下體系的K=1.1。避雷器規劃的初期也遵守上述準則。
氧化鋅避雷器之前是SiC避雷器。10kV 及以下SiC避雷器的滅弧電壓規劃是定在體系最高運轉電壓的1.1倍;35kVSiC避雷器的滅弧電壓等于體系最高電壓;110kV及以上SiC避雷器的滅弧電壓為體系最高電壓的80[%].對應以上的倍數分別有110[%]避雷器、100[%]避雷器和80[%]避雷器。
我國使用氧化鋅避雷器初期,其額外電壓是以SiC避雷器的滅弧電壓為參閱作規劃的。前期的6kV、10kV和35kV避雷器均遵﹐守上述準則,如 :Y5WR-7.6/26、Y5WR-12.7/45、Y5WR-41/130。而最大長時間工頻作業電壓為體系最高相電壓,如Y5WR-12.7/ 45。
1.確保在單相接地過電壓下運轉且電力體系安全情況下的避雷器選型及必要性從安全運轉角度,避雷器的額外電壓的挑選還應遵守如下準則:
①氧化鋅避雷器的額外電壓,應該使它高于其在安裝處可能呈現的工頻暫態電壓。在110kV及以上的中性點接地體系中是能夠按上述辦法挑選的。
②在110kV及以下的中性點非直接接地體系中,電力部門規程規則在單相接地情況下答應運轉2h,有時乃至在斷續地產生弧光接地過電壓情況下運轉2h以上才能發現毛病,這類體系的運轉特色對氧化鋅避雷器在額外電壓下安全運轉10s構成嚴重威脅。且氧化鋅避雷器和SiC避雷器結構、規劃不同(后者是有空隙滅弧,前者沒有空隙或許只要隔流空隙),使得實踐中氧化鋅避雷器呈現熱潰散乃至嚴重的爆炸事故。面臨這種情況,許多供電局、電力規劃院依據各地的電網條件提出了許多類型的額外電壓值(如14.4kV,14.7kV等)。而在多次國標討論稿中動作負載試驗中耐受10s的額外電壓規則進步至1.2~1.3倍,使氧化鋅避雷器對中性點非直接接地體系工況的適應能力有所進步。而由于氧化鋅避雷器的額外電壓挑選過低,使避雷器在單相接地過電壓乃至許多暫態過電壓下作業呈現安全事故。電力部安全監察及生產和諧司早在1993年10月30日第十七期安全情況通報上就對避雷器提出修改意見。文中要求對新裝設的3~66kV電壓等級無空隙氧化鋅避雷器繼續運轉電壓(UC)和額外電壓(Ur)按表1所列值挑選,而同時保護功能不能降低。(括號內數據適用于發電機和變壓器中性點氧化鋅避雷器,Um為體系標準電壓的 1.05-1.10倍)而在通報發布和新標準修訂的過渡階段,對中性點非接地體系的氧化鋅避雷器額外電壓、繼續運轉電壓的挑選提出了如下規劃規則:―額外電壓在參閱SiC避雷器滅弧電壓規劃基礎上乘以1.2-1.3倍,繼續運轉電壓為體系運轉最高線電壓。這樣各種電壓等級電容器用避雷器的額外電壓數據如下:
6kV額外電壓(型號為Y5WR-10/27):
上述基本數據由于沒有統一標準,避雷器廠家及使用單位在規劃制作中會有收支。
2.遵循2000年版新標準,安全、合理地對避雷器進行選型的現實性
在我國2000年新標準中(GB11032-2000),額外電壓的挑選上述1.2-1.3倍準則得到了認可,但繼續運轉電壓的挑選則呈現了新規則:從反映避雷器使用壽命的參數1.5Un//U1mA作為參閱值挑選(規劃)避雷器繼續運轉電壓。以國內避雷器的規劃、制作水平,一般值為80[%],故繼續運轉電壓挑選為額外電壓的0.8倍。這一點咱們從伏安曲線的小電流區上看,是有根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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